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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司法鉴定机构2008年度发展计划的批复

发布于:2008-05-21 14:24:06

粤司办〔2008148

 

广州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广州市司法鉴定机构2008年度发展计划的意见》穗司〔200870号收悉。根据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你局意见。

在实施中,应以发展计划为指导,注重把握登记条件,科学布局,发展符合条件、高水平的“前三类”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执业监督力度,积极组织鉴定机构通过全国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推动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检查机构或实验室认可,确保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对诉讼和人民群众特别需要发展的三类外类别的鉴定机构,可先期加强调研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发展意见报省厅。

对在规划和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

此复。

 

 

广东省司法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