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司法所热心帮助12岁女孩告别“黑户”身份
在今年8月5日的广州市百日大接访活动中,万庆良市长接待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是荔湾区华林街居民65岁的杜启叶,因其孙女杜淑仪12年的入户问题未获解决,现在小淑仪面临升初中,没有户口就无法入学,因此百般无奈之下杜启叶老人上访万市长,请求解决其孙女杜淑仪办理入户手续的问题。万庆良市长当即批示要求荔湾区政府给与法律援助,争取一个月内解决问题。
入户奔波山穷水尽
根据万庆良市长的批示,荔湾区政府迅速反应,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杜淑仪的入户问题,为落实小淑仪落户问题启动法律救助通道,解决该问题的任务落到了华林司法所身上。华林司法所接到任务后积极上门走访,了解案情,原来杜启叶的儿子杜文军于与一广西女子黄幼凤相识同居,两人于1999年生下了女儿杜淑仪,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并各自组建新的家庭,遗留杜淑仪由爷爷杜启叶抚养。随着小淑仪慢慢长大,且是非婚生子女,十多年来其入托就学问题不断困扰着杜启叶老人。为此,老人多次为孙女入户的事情奔走,但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杜淑仪出生后应跟母亲一方入户,或者由其父母带齐有关资料申请出生登记。但由于其母亲黄幼凤已重新组建家庭,不愿意出具任何证明,并拒绝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杜淑仪多次申请入户被拒。由此,便出现了白发老人无奈上访的一幕。
户口办理一波三折
华林司法所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地到荔湾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了解相关入户政策,按相关政策规定小淑仪落户需要申请人提供黄幼凤与杜文军抚养协议或法院判决文书。由于黄幼凤不愿出面办理相关手续,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取得法律文书。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为此由荔湾区法院不具有该案的管辖权。即使法院受理立案,但若被告不出现,还需公告送达,取得法院抚养判决至少需要半年多时间,要赶在开学前解决小淑仪的入学问题时间紧迫,显然通过诉讼渠道并非上策。
公证协议柳暗花明
华林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分析了情况,认为通过诉讼解决途径虽然可行,但时间会拖得太久,如果能促成双方订立一份抚养协议公证的话,小淑仪的入户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为了赶在9月8日开学前办好入户手续,华林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杜淑仪的妈妈黄幼凤,并为其陈明利害关系,充分运用情、理、法,耐心做好其思想疏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司法所的几经劝说和动之以母女的亲情下,黄幼凤终于答应于8月15日晚乘车到广州协助办理小淑仪入户手续。华林司法所立刻联系公证处人员,并派专人协助杜启叶老人准备好举行抚养协议公证的各项事宜。8月16日早上,黄幼凤如期而至,由于前期准备充分,快速办理了杜淑仪的抚养公证协议,积极配合其办理相关公证事宜。经过努力,终于杜启叶在华林司法所的帮助下成功办理好小淑仪的入户手续,困扰杜启叶老人家多年的一个大难题也得到了完满解决。
刘海兵 祝金平/荔湾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