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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编
穗府办准印证字第056号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目 录
【领导批示】
○朱小丹、张桂芳对市局报送的《关于对29名川籍减期提前释放劳教学员跟踪回访的情况报告》作出批示
○朱小丹、张桂芳、陈国批示肯定我市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法制日报》头版报道我市海珠区“五一一”青少年普法模式
【一周要情】
○我市八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
○市局举行“6·26”禁毒宣传教育展板首发仪式
【工作动态】
○市局开展局领导接访日活动
○市局举行《外籍人员在华常用法律须知》首发式
○天河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控申下访、巡访联系机制
【信息荟萃】
○海珠区公证处积极推进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新服务模式
领导批示
朱小丹、张桂芳对市局报送的《关于对29名川籍减期提前释放劳教学员跟踪回访的情况报告》作出批示 6月2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在市局报送的《关于对29名川籍减期提前释放劳教学员跟踪回访的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很好”。 6月26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此报告上作出批示:“敢于创新,效果好。”
(市局办公室)
朱小丹、张桂芳、陈国批示肯定我市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6月1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在市局报送的《关于天河区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探索,望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完善,形成可普遍推广的做法和经验。”6月20日,副市长陈国在此报告上作出批示:“市司法局主动、积极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市建设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新路,充分利用现在资源,真正落实到基层,市民直接得益。”6月26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此报告上作出批示:“在试点的基础上,如果效果好可以全面推广。”
(市局办公室)
《法制日报》头版报道我市海珠区“五一一”青少年普法模式 近年来,海珠区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形式和载体,首创“五一一”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模式(即五支青少年普法队伍、一个普法网站、一个基地)。“五一一”模式开展以来,强化了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合力,增强了青少年普法的实效,深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欢迎。近日,中央媒体《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以《一个法制副校长,五个好汉帮——广州市海珠区青少年普法新模式》为题对此模式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见报后批示:“广州市的青少年普法(还有领导干部学法)走在全省的前面,为全省乃至全国同行创造经验,法制日报报道予以肯定,表示感谢!”
(海珠区司法局 刘敏仪 钟秋云)
一周要情
我市八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 6月25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前夕,市局与市劳教局联合在市潭岗劳教所举行了“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揭幕仪式,市局局长卢铁峰、市劳教局局长何伟源等领导参加仪式。当天上午,全市八家劳教所,即市第二劳教所、市第三劳教所、市东坑劳教所、市岑村劳教所、市潭岗劳教所、市槎头劳教所、市戒毒劳教所、市少年教养所同时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卢铁峰局长在揭幕仪式上对全市劳教所开展禁毒斗争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今后有信心、有能力继续开展好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禁毒工作。卢局长指出,劳教场所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党和政府对司法行政机关多年来开展劳教戒毒矫治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当前禁毒新形势下赋予劳教工作的新职责。随着今年6月1日《禁毒法》的正式施行,劳教场所转变为专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势在必行,此举有利于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切实做好禁毒工作。希望各劳教所挂牌后要充分利用场所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收工作,严格执行单独编队管理规定,充分借鉴劳教戒毒模式的成功经验,在实践和理论上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戒毒治疗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集强制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将“高墙”内的强制戒毒与“高墙”外的社区戒毒相结合,加强对吸毒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就业指导,确保他们能顺利回归社会、真正改过自新。
(市局办公室市劳教局 市第二劳教所、第三劳教所、东坑劳教所、岑村劳教所、潭岗劳教所、槎头劳教所、戒毒劳教所、少年教养所)
市局举行“6·26”禁毒宣传教育展板首发仪式 6月26日,市局、市普法办、市禁毒教育馆联合制作了首批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展板,在市劳教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首发仪式。市局局长卢铁峰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市劳教局、市普法办、市禁毒馆负责人,12个区县级市司法局代表、各劳教场所代表、海珠区妇联代表、荔湾中学和市四十三中的部分学生参加了仪式。卢铁峰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广州毒品泛滥日趋严重,由毒品诱发的大量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社会的安全稳定,而广州作为东南亚毒品交易的重要中转站,禁毒形势更加严峻,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是党和政府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次首发的一套28块的禁毒宣传教育展板是市局禁毒工作又一新的尝试,内容丰富,集中介绍毒品知识、毒品危害、当代毒潮趋势等禁毒知识,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通过在全市各区县、各街道、各社区、各劳教场所巡回展示,将对我市禁毒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广州建设首善之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随后各区县司法局、各劳教场所的代表上台领取了展板和相关宣传资料。最后,参加仪式的人员观看了禁毒教育宣传片。
(市局办公室 市禁毒馆)
工作动态
市局开展局领导接访日活动 6月23日上午,市局副局长钟火松带领局律管处、公管处、调解处、办公室、法律援助处以及劳教局等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市局“局领导接访日”活动。当天,钟火松副局长共接待了5批次上访群众,其中涉及法律咨询1宗、申请法律援助1宗、其他业务咨询1宗、投诉2宗。首先来访的一名男子,1993年至1995年在第一劳教所劳教期间右脚在劳动时被石撞伤,希望得到赔偿。钟火松局长指示市劳教局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妥善处置。第二位上访者所涉及案件已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访者对判决不服,因此来司法局上访,希望得到法律援助。钟火松副局长耐心听取了上访者的陈述,表示修改判决的请求不属于司法局的职能范畴,引导他到省高院反映情况,期间如有任何法律上的疑问,可通过我局12348咨询。之后来访的是两名来自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反映某律师所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事务后至今未领取到房产证。钟火松副局长了解事情经过后,表示来访者可按规定补齐材料后再与该律师所联系,要求领取房产证,如对方仍旧不给,可与律管处联系,由律管处负责妥善处理。另外,有2名群众分别投诉某律师和某公证处,反映律师擅自替上访人办理撤诉以及公证处违规办证,导致上访人利益受损,希望司法局作出处理。钟火松副局长分别指示律管处和公管处对案件进行调查了解,并承诺尽快向其反馈结果。当天上午,钟火松副局长对每一位来访者反映的问题都认真倾听,耐心释疑,并不时做下记录,上访群众都满意而归。
(市局办公室)
市局举行《外籍人员在华常用法律须知》首发式 6月20日上午,市局与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合在天河火车东站举行《外籍人员在华常用法律须知》首发式。市普法办主任、市局副局长钟火松主持仪式。市局、广州边检总站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参加了首发式。为加强对在穗外籍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其遵守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此次市局与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共同编印了中英文版《外籍人员在华常用法律须知》普法宣传资料50万份。该资料收集了38条与外籍人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图文并茂,携带方便,指引性强。该宣传资料将通过广州外事管理机构、外国人管理工作服务站等部门,向来穗外籍人员免费派发。当天活动现场,为入境外籍人员派发资料1000余份,受到在场外籍人员的欢迎。
(市局法制宣传处 李选成)
天河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控申下访、巡访联系机制 一是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控申下访、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二是在区21个街道司法所设立控申信访工作联系点,区检察院聘请各司法所所长为控申信访联络员;三是区司法局、各街道司法所在遇到涉检方面的苗头性、突发性及群体性重大事件时,可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检察院,共商解决对策;四是区检察院在处理群体性控申信访问题过程中,发现涉及到相关街道、需要共同协调解决的控申信访问题时,可有针对性地带案下访,各街道司法所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五是区检察院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开展法制宣传,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有关街道司法所对这些活动给予以大力支持和协助。
(天河区司法局 基层科)
黄埔区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 一是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29日,在全区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宣传咨询暨《禁毒法》宣传进万家活动,通过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禁毒小品演出及禁毒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吸引了大批市民积极参与,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0000多份。二是开展“所内帮教”活动。组织禁毒帮教小组、吸毒人员家属前往岑村劳教所对黄埔籍吸毒在教人员进行帮教。三是各街道和社区出版一期以禁毒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栏,在社区营造良好的禁毒舆论氛围。四是组织区内青少年学生参观区禁毒教育基地,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黄埔区司法局 毛琼琳)
信息荟萃
▲ 近期,海珠区公证处积极推进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新服务模式,先后在社区271个法制宣传栏刊登《公证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图片案例,随后与海珠区南洲街司法所及相关律师事务所组成南洲街社区法律顾问团,开展与经济联合社、经济社法律共建活动,积极为村经济联合社、经济社及辖区内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海珠公证处 市局公证管理处)
▲ 近日,省厅关工委主任史启贤一行5人在市局副局长钟火松和关工委成员陪同下前往市禁毒馆参观,通过观看专题片、听专题讲解,省厅领导充分肯定我市局禁毒馆的教育工作,并指出该馆有特色、有规模,案例典型、生动,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
(市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姜南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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