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司发〔2008〕72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厅《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厅领导名义对律师事务、律师进行诈骗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律师所务必及时将省厅通报的内容通报至每位执业律师;
二、近期我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也被不法分子以类似手段冒充,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一旦遇到类似事件,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报告我局律师管理处,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