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市局召开全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座谈会。各区(县级市)司法局主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公律科科长参加了会议。市局副局长黄永东传达了省司法厅、市编委关于我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的批复。根据批复精神,广州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市区现有9个公证机构将整合为6个市级公证机构,不再设置区一级公证机构。两个县级市公证处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后的各公证机构将按规定予以更名。全市公证机构整合后,市局将把对公证机构的非行政审批类管理职责委托给各区县司法局行使,确保各区县司法局协管公证工作的职能不削弱。会议对整合后区司法局协助管理公证工作的职责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对市局《关于各区司法局协助管理公证工作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卢铁峰局长对下一步公证机构调整设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实施工作;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妥善处理各种困难和矛盾,确保实施工作积极稳妥有序;三是要充分考虑各区利益,合理赋予协管职能,共同做好全市公证管理工作。
(市局公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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